2008年7月22日第123-FZ号联邦法律对消防安全技术法规的主要规定以及确保其安全的一般原则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律,公民,法人以及国家和市政财产的生命和财产应受到保护,以免发生火灾。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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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技术法规描述了确保消防安全的一般原则,建立了分类系统和术语。 此外,它为居民区,市区,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的设计,建造和运营以及生产设施,设备和一般产品的要求规定了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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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解释了诸如紧急出口,安全区,爆炸,爆炸性混合物,受保护物体的爆炸危险,可燃介质,可接受的危险,着火源,建设性火灾隐患,必要的疏散时间,保护物体等概念。 等 -仅50个字。 确切的术语消除了文档行解释中的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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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的条款建立了消防安全技术法规的法律依据,并规定了各种建筑物的法规。 物质和材料,过程流体,火灾危险和爆炸区域等的着火和火灾危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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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描述的文件对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进行了分类,对防止火灾蔓延的障碍物进行了分类,对楼梯和楼梯间的消防技术进行了分类,灭火的设备和装置,消防自动装置,个人防护设备和救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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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专门描述了在建筑物的建造和运营期间应如何遵守消防安全标准。 考虑了在定居点和市区内放置火灾和爆炸危险设施的问题; 人行道,车道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结构的入口; 给定居点和市区的消防供水; 建筑物,构筑物和构筑物等之间距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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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阅读有问题的文档,您会发现它几乎涵盖了确保消防安全的所有细微差别。 这意味着您可以在法规中找到与此主题相关的任何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