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当局将住房私有化始于1991年《关于俄罗斯联邦住房私有化的联邦法律》生效。 本来应该在2007年之前完成,但是并没有发生,因此法律不得不再延长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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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化法第一次从2007年1月1日延长至2010年3月1日,但这并没有激励公民将根据社会就业合同居住的公寓转让给私有。 因此,当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Dmitry Medvedev)担任俄罗斯联邦总统时,签署了一项将私有化延长至2013年3月1日的法令,此后,私有化的下一个乃至最终私有化的最后期限再次延长至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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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天起,市政住房的免费私有化权利将仅适用于某些类别的公民,包括穷人,排队领取收入的孤儿和孤儿和未得到父母照管的儿童。 如果他们愿意,这些类别的公民将能够在从市政当局获得公寓后的一年内免费成为公寓的所有者。 所有决定成为此类房屋所有人的其他人将以市场价购买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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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住房服务和关税的情况,很明显,政府将私有化时期延长三倍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向公民提供昂贵的房地产。 住房状况的变化使维护公寓的工作转移到公寓业主的肩膀和钱包上,大大减少了市政预算中的这一支出项目。 现在,不仅负责自己公寓的维护,而且负责公共区域的维护和维护以及房屋的大修,所有责任都分配给了“幸福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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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未来,政府将不像今天那样将财产税“附加”到公寓的存货价值上,而是将其“估算”到税额上,正如实践表明的那样,该税被毫不留情地夸大了,大大超过了市场。 对于那些尚未将公寓私有化并且似乎并不急于私有化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威慑力。 就像专家所说的那样,目前约有25%的公寓所有者仍然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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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有化的完成,许多正在排队寻求住房的家庭联合起来,希望住房现在能够更快地运转。 市政当局不太愿意根据社会计划建造新住房,因为住房被迁入的居民立即私有化。 结果是等待名单的总数增加到300万,这就是莫斯科新公寓的平均等待时间为21年,而在圣彼得堡的等待列表必须等待长达25年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