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一种凭证,买方可以依据该凭证扣除卖方提供的服务,工作或商品所产生的增值税额。 税法对处理和开具发票的规则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 这是由于以下事实:客户或购买方收到增值税抵扣的可能性直接取决于他们起草的正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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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开具发票,必须考虑许多规则。
1.发票的开具方式应由供应商开具时考虑到的-直接在工作完成,货物运输,产权转让时或在计划交付的货物,服务或工作中收到部分付款后直接开具。
2.通过指示单据的准备日期及其序号开始执行发票。
3.开具发票时,有必要注意《税法》相关条款中指定的强制性详细信息。
4.在准备发票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需要按照规则第29段规定的方式进行修改,并由政府法令批准。 发票上的每项更正必须由卖方的盖章和负责人的签名证明,还必须注明更正的日期。
5.客户或买方收到的所有发票都必须在采购簿中进行注册,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纳税期间的增值税抵扣额。
6.卖方或卖方开具的所有发票必须在销售簿中进行注册,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计税期的增值税额。 如果结果是开具错误的发票,则对销售帐簿进行更正。
7.在发票上填写了所有必要的详细信息后,必须由组织负责人和总会计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