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婚姻在现代家庭中非常普遍。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始同居,他们不缔结合法婚姻,宁愿跳过婚姻程序。 原因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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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观点
通过在正式婚姻之外同意恋爱关系,女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感觉到了对的男人。 她知道在他们的生活中没有强迫,有时候伴随着婚礼。 对她来说,这是一个积极的时刻。
如果女人对男人不自信,则可以通过公民联盟来检验他们的关系。 因此,他们有时间决定合作伙伴如何融合在一起。 随后,这样的结合可以发展成正式的婚姻。
尽管生活是通过相互同意开始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女人开始对自己的位置感到不满。 她不能被视为正式的妻子,这会对与室友的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生活在公证婚姻中的妇女在住房方面没有任何保证。 此外,她对财产的任何权利均不受任何保护。
一个男人可以通过发布有关所有权的官方文件来为女友提供财产。 这样一来,在分居的情况下,她就不会空手而归。
如果一对夫妇在公证婚姻中有一个孩子,那么确定其父亲身份和姓氏就会出现问题。 父亲必须安排收养自己的孩子。 随后,它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另外,这样的时刻对于女人来说是不愉快的。
在公证婚姻中生了孩子之后,父亲可能无法确立其父亲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该妇女可能会作为单身母亲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