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瑞典科学家,炸药之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设立的科学,艺术和人道主义活动领域最负盛名的奖项每年分六类颁发。 其中,诺贝尔和平奖引起了特别关注。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获得和平奖的人应该是对废除奴隶制,国家统一的事业,“促进和平代表大会”和减少世界军队人数做出“最重大贡献”的人。
奥斯陆的诺贝尔委员会通过从委员会成员本身提名的提名人中选出一名获奖者来表彰,该提名人包括现任和前任,各国政府,海牙国际仲裁法院,国际法学院,和平奖的其他获奖者,知名大学的教授。 评选活动进行了一年多,可能获奖的获奖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并且有关获奖者的数据已有半个多世纪没有透露。
特别提名
诺贝尔和平奖是唯一一个不仅可以成为个人,而且可以成为公共组织的候选人。
迄今为止,在“和平奖”提名中已颁发了一个获奖者最多的奖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成就已被三次标记。
获奖妇女人数最多的就是维和和法律活动领域。
十五次和平奖未授予任何提名人,因为诺贝尔委员会没有看到其中真正有价值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