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非常关心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 但是,这方面不仅取决于社会的最大适应能力,还取决于在外部世界的艰难条件下自己对自我的看法。 因此,重要的是要观察一个人的内在世界与集体社会决策所形成的规则和态度的和谐。
完全显而易见的是,人类生活的质量取决于其对外部和内部世界的感知,例如现实,虚拟和梦想(处于睡眠状态的生活)。 的确,为了获得幸福的状态,每个人都需要一套特殊且独特的生活优先事项,其中针对他(个人)心理舒适性的设定将以最大的效率“起作用”。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幸福状态与他独特的生活优先级概念相关联,达到这一点,他便成为完全满意的所有者,从而消除了任何紧张感和不满情绪。
现实性
每个主题都以其独特的特性来感知外部世界。 然而,习惯将一个人视为一个集体存在,因此传统的现实观规则对于每个社会代表都有绝对明显的定律和定义。 这主要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在做出的所有决定中,每个人无疑都被迫精确地做出侧重于集体利益而不是自己愿望的决策。 在这种情况下,利他主义被置于集体优先权的讲台上,贬低了个人利己主义。
因此,现实世界在社会结构层面上致力于建立集体教育的安全平衡,从而确保创造出许多个人有序的互动状态。 换句话说,个人优先事项的自私混乱在公共(集体)教育中转变为一种关系形式,在这种关系中,个人决定考虑了最重要的用处,可以说是“对于社会的所有成员”。
根据“有序性”的概念,“集体效用”的规则与无生命的世界以及其他形式的有机生活最直接相关。 在这方面,将现实的意识功能的逻辑原理投影到现实上是很有趣的,根据这一原理,宇宙整个立法倡议范围内的悖论只能被视为“阴影区”,而没有被人类理解的范围所覆盖。
也就是说,尽管无知的推理经常试图使社会倾向于认识非理性和某种超自然的概念,但正是这种悖论阻碍了对宇宙定律的渐进认识,据称其特征是物质世界的相互联系的不合逻辑(非法或非理性)表现形式。 事实证明,正是这种悖论使集体的思维以各种多样性来感知现实世界,包括超出适当感知范围的领域。
简介:现实世界的生活格式是建立在集体思想的基础上的,这种思想基于相互作用和悖论之间的平衡。
虚拟性
虚拟世界具有外向型(现实主义者)和内向型(虚拟主义者)不同的“沉浸深度”特征。 人的内部组织暗示着他与外界的同步。 的确,如果没有每个人的心理适应周围现实的条件,就不可能在整个社会中建立平衡。 该规则适用于宇宙的任何物质构造。 因此,很明显,虚拟性使您可以创建社会的多个“安全气囊”。
此外,虚拟世界的多样性(就意识功能的载体数量而言)使我们能够在其所有表现形式中形成多重宇宙。 每个人都适应了外界,形成了自己的宇宙投机构造,其中完全没有消极方面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
因此,虚拟世界并不以悖论的存在为特征,这种“有条件的”建构的整个立法倡议是基于个体创造者最可接受的那些原则。 正如他们所说,在这个维度上,“不可能成为可能”,因为心理构造相互作用的规则被添加到现实世界的定律中,根据有意识功能的特定载体的逻辑,这可以确保任务的完成。
简介:虚拟世界的生活格式基于人类内部世界的个体(独特)特征,并且排除了悖论的存在。
梦想
除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之外,有意识功能的携带者一生中都会在睡眠状态中花费大量时间。 这种大脑活动的生理模式的特征是这种意识状态的状态是当大脑皮层中由于神经连接的形成而清醒时获得的信息被转换(压缩或以紧凑形式编码)以存储在大脑的较深部分(记忆细胞)中。
一方面,一个人在睡眠状态下的意识是无意识的,但另一方面,相关信息转换过程中的信息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绪背景,该情绪背景也具有波能参数,这是由于心理张力而形成的。 换句话说,与解决现实中个人面临的任何问题相关的所有感觉,忧虑和经验都叠加在处于睡眠状态的大脑的正常工作上,从而实现了梦想。
因此,梦在本质上是睡眠状态下意识功能的副产品。 在这方面,各种梦的解释者的活动变得难以理解,因为梦从本质上说是意识的不合逻辑的碎片,根本没有常识。 并且在解释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可能的巧合都应仅作为对源信息进行有效分析的结果。
应当理解,梦在与外部世界和与内部世界的相互作用状态下,已经融入了有意识功能的工作的质性特征。 例如,在梦中,有意识功能的工作排除了悖论的存在,这是虚拟性的典型代表,但在基于宇宙立法主动性的集体互动形式的形成方面,它也依赖于现实世界的规律。
摘要:处于梦境状态的人的生活格式是基于排除矛盾的集体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