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日常用品时,购买者经常忘记一成不变的规则-始终拿出支票进行完美的购买。 归根结底,卖方对退回劣质商品的评论是可以预见的,即“没有支票,没有答案”。 实际上,《消费者保护法》(ЗОЗПП)直接表明,由于缺少支票,不可能逃避卖方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在法庭上确定低价商品的购买事实来退还这笔钱。
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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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ЗЗЗЗПП第18条第1款,买方发现缺陷后,有权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给卖方,并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如果您手中没有货物的支票或其他付款文件,则很可能不会自愿满足这些要求。 以卖方的名义提出索赔,以遵守解决此问题的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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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索赔中,注明卖方的全名,其地址和您的护照数据。 从购买商品之时起,以自由形式描述情况。 描述发现产品中缺陷的方式和时间,并提供缺陷本身的详细说明。 在索赔中分别说明您没有购买商品的支票(文件丢失或损坏)。 请引用法治,即《无线电规则》第18条第5款,根据该条,没有支票并不是拒绝满足您的要求的原因。 在索赔的执行部分中,请注明您要求退还缺陷货物全额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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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挂号信将此通知发送给卖方。 从寄出信件之日起10天内,必须满足您的要求。 但是,通常,在没有支票的情况下,卖方不急于遵守法律要求并将案件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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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所在地区的地方法院宣告索赔,指出卖方为被告,并说明案件的实质和您的要求,与上述类似。 将提交给卖方的索赔副本附加到索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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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认您从卖方那里购买了已申报的低品质商品,您必须提供其他证据以换取丢失的付款单据(支票)。 作为证据,法院尤其接受您购买证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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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院聆听您的证人证词。 通常有两个见证人确认您从卖方购买了指定产品,就足以确定购买的事实。 法院有权就退还给您的全部货款金额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