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孤儿现象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但是每个州都有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方法,并试图有效消除其明显的特征。
自20世纪初以来,孤儿和无家可归的问题已成为一种特殊的,显着的特征。 两次世界大战的结果是,许多儿童不仅失去了父母,而且失去了头顶。 这些事件促进了儿童法律的发展,其中包括儿童福利的概念。 国家负责开展活动,为儿童的身心发展以及监护职能创造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通过的国际文件和宣言对于确保所有国家儿童的权利的重要性。
在现代世界中,被遗弃的孩子问题并没有失去其现实意义。 目前,社会孤儿现象具有特殊意义。 这意味着由于无法或不愿执行父母的教育功能而拒绝了父母。 在这种情况下,有在世父母的孩子会成为社会孤儿。 采取此步骤的主要原因是:首先,自愿放弃孩子的父母。 其次,由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孩子父母的损失; 第三,剥夺父母权利。
即使在孤儿得到国家全力支持并获得物质支持的专门机构中,他们也面临着只有家庭才能解决的心理问题。 他们缺乏成年人的适当关注,热情的感情和情感支持。 因此,国家依靠现行立法优先考虑家庭形式的儿童安置,因为在父母的照顾下,儿童成功地发展并经历了社会化过程。
这类儿童的社会工作尤其重要。 支持孤儿的活动的内容是保护他们的权利,社会康复和适应,协助找到工作以及提供住房。 所承担任务的执行由监护和托管机构负责。 但是,在最初阶段,主要目标是识别生活困难的儿童。 由于酒精依赖或无法提供抚养费,孩子可能成为疏忽父母的教育受害者,而父母疏忽了他们的教育功能。